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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清理整顿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企业

来源:长治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0日

    3月8日,一名企业负责人在给应聘者介绍招聘岗位情况。当天,我市举行2015春季首场大型人才交流会。200多家用人单位“筑巢引凤”,广纳贤才,提供就业岗位5800多个。
 
    从2月下旬开始,我市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集中开展对非融资担保、投融资中介及各类投资公司的清理整顿规范工作,对象包括在全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投资、投资担保、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财务管理及非融资性担保等公司。
 
    据介绍,这次清理整顿规范工作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展开。一是规范市场主体准入:企业名称应与其经营范围相对应,一般性投资公司在名称中应使用“投资”字样;创业投资企业在名称中应有“创业投资”字样;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公司在名称中应有“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字样;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在其名称中标明“非融资性担保”、“工程担保”或主要经营的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种类。对从事具体行业和具体项目投资的投资企业,在经营范围中应当标明“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并明确具体行业或项目;对创业投资企业应按照《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核准经营范围;对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应按照山西证监局等4部门《关于规范股权投资企业及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核准经营范围;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应按规定核定经营范围,并注明“不得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二是依法查处违法广告:加强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户外、印刷品等重点领域广告发布的监测检查,对非法发布及广告内容违法的广告及时依法进行查处。对于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经济犯罪,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已构成或者涉嫌构成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要依法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其广告经营资格。三是加强合同信用监管:依法开展合同指导服务,对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各类投资公司使用、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进行检查。对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己的责任、加大他人责任、排除他人权力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依法查处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各类投资公司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四是依法查处侵权假冒行为:对侵犯或冒充金融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挂牌或进行虚假宣传,欺骗或误导公众投资、储蓄的企业,要重点排查,根据其经营性质、经营情况,追根溯源,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记者闫婷婷 通讯员管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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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治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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