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机构>> 赣州银行业>> 邮储银行赣州市分行>> 新闻动态 >> 正文内容

发力新型农业主体 助力现代农业转型
——邮储银行赣州市分行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超亿元

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桑经雨 戴辉英 刘建芳    发布时间:2015年02月05日

    本站讯 “谢谢你们,这是我今年收到的第一份圣诞礼物,也是最好的一份礼物”。2014年12月23日上午,养鱼大户陈先生在收到邮储银行赣州分行发放的30万元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时激动地对信贷员说。

    王女士经营于都县新超生猪专业合作社,该社是省级示范社,今年为了扩大生猪养殖规模,在邮储银行于都县支行申请办理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在拿到90万元贷款的那天,她满怀感慨地对信贷员说:“真的非常感谢邮储银行,这笔贷款就像“冬日暖阳”,温暖了我们,是你们的大力支持让我们合作社能够快速发展。”

    陈先生、王女士是近年来农业领域涌现出的一类新群体,他们以专业户、龙头企业、合作社的形态出现,目前统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骨干力量,从事着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经营。据不完全统计,赣州市目前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有67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461户,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有2461个。面对如此规模的客户群体,邮储银行赣州分行的传统小额贷款已无法满足他们的资金需求。为此,该行于2014年6月推出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截至2015年1月31日,该行共向1206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1.84亿元,放款金额列全省邮储银行第一,其中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放款0.4亿元,向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放款1.44亿元。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是邮储银行向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控制人或社员单独发放的个人经营性贷款。相比传统小额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中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单社的贷款金额上限为1000万元,家庭农场贷款单户贷款金额上限为500万元,贷款额度远高于传统小额贷款的单户金额;单笔贷款最长期限可达5年,能够满足购置固定资产或生产周期较长的种植行业需求。此产品的推出成功地填补了传统小额贷款在邮储银行服务“三农”领域的市场空白。

    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库,实行名单制精准营销

    为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走进农户,加大金融支农力度,邮储银行赣州市分行于2014年4月成立了市、县两级“三农”金融服务领导小组,负责落实、统筹协调“三农”金融服务工作。该分行邀请农粮局专家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向全行员工作农业政策宣讲;分行领导亲自率队开展“三农”理论调研,拜访市委农工部、农业局、林业局、农粮局等政府部门,了解当前农业发展政策、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收集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料,并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筛选,将符合贷款条件的纳入该分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据库,并将数据库整理发至辖内各县(市)支行,由各县(市)支行安排信贷人员主动上门对接,宣传农业政策、了解金融需求,推荐金融产品。

    除此之外,该分行积极争取得到了市委农工部的大力支持,双方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邮储银行推进“三农”金融服务的实施方案》,明确由各级农工部主导建立全市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其经营情况、信贷需求等信息库,按月共享数据库信息。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末联合召开政银企对接会,进行相关的政策传导、工作动员、需求推介,切实帮助解决“三农”融资需求。

    以普惠“三农”为己任,构建政银联服务平台

    “财政惠农信贷通”是政银联动合作的有效平台。江西省委省政府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金融资金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投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升级,由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按2:1:2的比例筹集风险补偿金,存入合作银行作为担保金,合作银行按照约定不低于财政风险补偿金的8倍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贷款。

    作为“财政惠农信贷通”项目的合作银行之一,邮储银行赣州市分行抢抓机遇,在确保信贷额度充分的同时,强化后台支撑,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次业务培训;组织业务人员多次深入县(市)支行现场操作、现场指导;对“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优先调查、优先审查、优先审批、优先放款,打开便捷之门。截至今年1月31日,赣州市分行“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授信1.2亿元,其中发放1亿元,列全省邮储银行第一位。

    该行还将以农业示范区为平台,围绕壮大农业主导产业,充分发挥资金网点优势,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创新融资模式、提升金融服务,着力破解农业经营规模小、融资难、风险大等制约瓶颈,为农村地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赣州金融网)

分享:

来源:赣州金融网

责任编辑:谢欢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