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尔街日报报道,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呼吁签订国际性条约,防范主要跨境金融机构的崩溃风险,这是中国较为罕见的有关整顿全球金融框架的公开建议。
刘明康发表在欧洲货币机构投资者集团(Euromoney Institutional Investor)旗下《新兴市场》(Emerging Markets)杂志上的文章称,虽然在加强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即一旦倒闭可破坏整个金融系统稳定的企业)的监管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国际社会仍旧缺乏得当处理这些金融企业倒闭的能力。
刘明康在文章中写道:当今我们需要修建一个全球性“长城”来保卫各国的金融安全,这个长城对于世界各国都利益攸关,因此需要大家共同建设。
实际上,在9月22至23日于新加坡举行的第16届国际银行监督官大会上,刘明康已经作出过类似呼吁。他在演讲中指出,长期以来,由于母国和东道国之间职责划分不清、各国银行破产处置的法律、程序存在重大差异,以及信息交流不充分、不及时,全球金融体系仍然存在重大跨境风险隐患。目前,跨境监管合作大多取决于母国和东道国主动合作、交流的意愿,仍缺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安排。跨境监管和危机处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危机时期的信息共享、特殊处置安排等问题仍悬而未决。
因此,刘明康主张通过缔结国际性的条约来建立全面的跨境危机处置框架。该国际性条约应针对信息共享、公平对待不同辖区利益相关者及保护存款人利益等问题制定规则,从而保持各国法规一致性,增加信息标准共享与互动。对一些分支机构众多的国际金融机构,建立事先的跨境破产清算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