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财政新闻联播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8日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带动金融资金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投入,2014年8月我市正式开展“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试点工作。根据试点要求,省、市、县三级财政按2∶1∶2的比例筹集风险补偿资金,存入合作银行,银行按照约定不低于财政风险补偿金的8倍发放“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一年期内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并向农民合作社倾斜。
“财政惠农信贷通”融资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成效显著,记者从赣州市财政局了解到,我市已统筹安排了财政风险补偿金9687.5万元,争取“财政惠农信贷通”2014年期第一批信贷计划额度7.75亿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等三家合作银行共完成授信6.16亿元,累计发放贷款5.21亿元,全市1959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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