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高层声音 >> 正文内容

工商银行王刚:审慎推进信用衍生产品创新发展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高国华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6日

  审慎推进信用衍生产品创新发展 访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王刚

  在金融危机中,国际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受到严重冲击,信用衍生品更成为众矢之的,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限制信用衍生品的严厉监管措施。与欧美市场监管不足、投机过度等情况相比,我国当前面临的主要

  问题是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中巨额信贷资产的持有人,集中承担着整个金融市场体系的主要信用风险,缺乏必要的信用风险转移机制。如何客观、辩证地分析这一问题,记者日前专访了中国工商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王刚。

  “把孩子同脏水一起倒掉是不对的。”王刚以一句西方谚语提醒人们,应该客观看待信用衍生产品的功能和定位。他认为,信用衍生产品作为一种金融产品,其本身并不具有明显的负面色彩,由于人们运用这一产品的目的、方式及监管不当等原因,才使其产生了巨大的破坏性。

  “面对经济的迅猛发展和企业投融资及贸易活动的日益频繁,以间接融资为主的融资模式所带来的信贷资产高度集中并沉淀于银行体系的市场格局亟待改变,我国金融市场的整体运行效率需要提高,因此,经济与金融发展对信用衍生产品存在一定现实需求。”王刚分析指出,作为国内资金融通体系的核心,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占企业融资规模、银行持有的国内信用类债券占市场总规模的比重,都在75%左右的水平。由于缺乏必要的转让机制,信用风险分布非常不合理,需要为信用风险的优化分配提供渠道,促进原本集中于银行体系的信用风险合理分布,降低信用风险事件对宏观经济的冲击。与此同时,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不同市场参与主体的增多,其风险偏好的差异化趋势,需要创新发展信用衍生产品,为信用风险的有偿转让提供交易渠道,满足各类主体的不同风险偏好。此外,实践证明,通过创新信用衍生品,有助于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众所周知,一直以来中小企业通过传统途径进行融资面临门槛高、授信额度低等问题,通过创新发展信用衍生产品,建立能有效转让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的渠道,可以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开辟一条绿色通道。

  王刚表示,从金融市场的运行看,近年来国内利率市场化步伐不断加速,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利率水平已基本实现市场化定价;但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尚未有效连接,不同形式的信用风险缺乏统一的交易平台,无法准确比较、评价。同时面对日趋复杂的经济与金融环境,监管机构需及时掌握各类市场参与主体的信用状况变动,及早发现实体经济潜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风险预警或采取调控措施,从源头上防控风险的形成与蔓延。这就需要通过完善信用衍生品市场,为有效实施监管提供信息和数据支撑。“信用衍生品创新也是商业银行提高综合经营管理能力的现实需求。”王刚认为,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脱媒、利差收窄和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等,商业银行经营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传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模式、业务经营模式及金融产品体系都已显现出较大的不适应性,需要创新发展信用衍生产品,以进一步提高银行综合经营管理能力,为银行盘活信贷资产、增强资产流动性提供市场工具和手段。

  从欧美发达国家金融市场中信用衍生产品的发展情况、特别是信用衍生品在金融危机中所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看,我国创新发展信用衍生产品,既要积极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更要充分吸取其失败的教训。为此,王刚强调指出,目前我国信用衍生品的创新尚处初始研究阶段,金融机构等市场参与主体应与监管机构全面配合,从创新发展的起步阶段,就认真做好两方面基础保障工作,谋定而动,审慎推进我国信用衍生产品的创新发展:

  首先,要规范产品设计与运作。信用衍生品本质是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其首要目的是满足市场参与主体的避险需求,根据各机构风险偏好与承担风险的能力不同,建立风险共担机制。这就要求金融机构规范产品设计与运作,坚持产品设计须建立在真实避险需求的基础上,确保风险可控、杜绝投机目的;同时,规范产品运作与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产品交易与处理流程,充分发挥其在提升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等综合经营管理能力、促进社会体系内信用风险合理分布及提升金融市场整体运行效率的积极作用,严格避免投机行为,防范过度投资。

  其次,要加强监管和自律管理,坚持制度建设与严格执法并举,确保我国信用衍生产品的创新在完善的监管体系下合规、有序开展。一要制度先行。从世界范围看,金融衍生品的创新发展,存在着自身难以克服的诸多问题和固有缺陷,其健康有序发展关系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健运行。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夯实监管的制度基础,并针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相关监管政策填补监管空白,是确保我国信用衍生产品创新有序合规发展的基础。二要严格执法。从欧美发达国家的前车之鉴看,监管缺失是导致信用衍生产品过度发展并引发风险恶性扩散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在创新发展信用衍生产品过程中,应采取严格的监管和自律管理措施,全力维护市场秩序,防范过度投机。

分享:

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