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新规有利于确保贷款资金用于实体经济,从而防范系统性风险。
浙商银行在认真贯彻落实贷款新规要求的同时,全面梳理信贷管理相关的制度办法、操作规范、业务流程、合同文本和岗位体系,不断推进信贷管理的精细化建设,积极营造信贷合规文化:一是坚决执行贷款资金“实贷实付”和“受托支付”的原则,建立授信审批、授信放款、业务管理分工协作的贷款资金管理制度;二是以贷款资金用途审查为主要抓手,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的全流程管理,保证贷款资金的合规、合理使用;三是合理测算小企业、集团客户流动资金需求,在防止过度授信的同时避免资金挪用;四是加强对客户宣传与沟通,在保证贷款新规有效执行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渠道向客户广泛宣传和讲解执行贷款新规的现实意义,保证各项业务的平稳过渡。
按照贷款新规要求,商业银行通过操作流程的差异化设计和内部控制手段的完善,规范贷款的支付环节,按照“受益人原则”,确保贷款资金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从而促进贷款资金真正流向实体经济,有效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有助于构建良好的社会信贷文化,也有效防止了因信贷资金流向楼市、股市等资本市场而给银行体系带来的相关风险。
宁波某公司是一家以水利建设开发、水电投资与建设、港口码头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为发展重点的跨行业、跨地区的企业,浙商银行为该公司的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1亿元授信。贷款新规出台前,该公司对资金的使用自主性较大,银行欠缺对客户资金使用的有效制约手段,对资金流向较难把握,尤其是在项目前期,公司资金比较充裕,涉及的项目又多,资金挪用的风险相对较大。贷款新规出台后,浙商银行根据公司提供的用款商务合同、项目进度和项目资本金到位情况发放贷款,严把受托支付审核关,要求提供相关资金使用证明,确保专款专用。新规执行以来,浙商银行对该公司已完成受托支付13笔,合计金额7700万元。通过受托支付,银行有效监督了资金流向,防止客户通过同名户或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关联方账户划转资金,在确保贷款用途合规的同时,实现了有效风险控制。
贷款新规在重构社会信贷文化的同时,使商业银行找到了支持经济发展和控制风险的平衡点,实现了商业银行信贷管理方式的精细化转变,对我国经济健康运行和金融业的稳健发展意义重大而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