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方网 作者:范子军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2日
10日下午,兰州市有关部门向媒体发布通报称,直指中石油兰州石化作为央企,不履行社会责任,要求其向兰州市人民道歉,措辞之严厉为历年所罕见。
央企与地方之间存在的某些利益纠葛,近年来一些报道时有提及。作为地方纳税大户,央企表现得总是很强势,地方不敢轻易得罪,对诸如资源破坏、违规排污等现象,往往无可奈何只能忍气吞声。正因为如此,兰州官方此番叫板兰州石化,格外惹人关注乃至让人有为之一振的感觉。维护公共、大局利益或法治权威,地方敢于、善于跟央企较劲无疑是社会各方所乐见,也应该成为法治社会的新常态。
据有关报道显示,仅去年八月至今兰州石化连续发生四起环境污染事故,其中两起是乙烯侧漏着火和氨气泄露,另两起则是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炬气冒黑烟。既然事实确凿,《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屡次排污,社会责任何在》的诘问有理有据,地方政府不再沉默,旗帜鲜明地做出表态、发出发声,无疑很有必要,是责任、义务、职责所在,也是必须做出的应有作为。
然而,面对兰州官方的“责难”,兰州石化则抛出了“逼迁说”,指称政府现在通过环保、节能减排等多种手段逼宫兰州石化向兰州新区搬迁,以数百亿元的搬迁工程挽救兰州新区目前日渐式微的发展形态,“这是一种事实上的逼宫”似乎显得也很委屈、很无奈。兰州政府用意是不是逼迁固然值得考量,但作为央企的兰州石化,显然很有必要首先就事论事作自我检讨,拿出切实改进措施应对“逼迁”。
“几万人的大企业,不可能不出现一点生产故障或事故。”“作为甘肃省连续多年的第一利税大户,兰州石化近年来狠抓安全生产与环保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政府不应该一棒子打死,或者全盘否定。”兰州石化貌似振振有词的回应,固执地强调发生事故有理和自己“第一利税大户”地位,未免太让人失望,不仅难获得公众认同,相反坐实了官员对其“不履行社会责任”指控。
无论是环保也好,其他方面的利益也罢,地方与央企之间博弈,都不能“理树”栽在自家门前,只打自己的小算盘,而要真正从大局出发,从公共利益,从科学发展、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出发,谋求共识、共赢。这既是应有姿态,也才是依法治理追求的理想境界。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