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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国外留学 国内忽“被担保”贷百万

来源:华商晨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5日

    本报讯(华商晨报华商响网记者郑孝然)20岁的大三留学生小李,没有经济收入,名下却已有近100万元的担保贷款,因此影响信用记录,耽误了贷款买房。
 
    人在国外,身份证在家人手中,怎么会“被贷”巨款?业内人士表示,可能是有人冒用其身份信息,银行存在审核疏忽,但程序规定,小李仍需先还贷再追偿。
 
    人在国外留学20岁小伙“被担保”贷款百万
 
    10日,李先生告诉记者,儿子小李今年20岁,正在美国读大三。不久前,他想提前为儿子买一套房子,便用小李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
 
    银行按照流程调阅了小李的信用记录后告知李先生,不能提供贷款,原因是小李名下已有多笔未偿还担保贷款记录,总额近100万元。
 
    担保贷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担保而发放的贷款。“我儿子就是这个所谓的第三人。”李先生表示。
 
    银行工作人员向李先生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债务,就需要由提供担保的“第三人”负责清偿。
 
    李先生一下子慌了神:“我儿子一个学生,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日常花销都是用我银行卡的‘附属卡’,怎么可能给别人担保,贷了这么多钱?”他立即向儿子核实,小李表示对此毫不知情。
 
    疑身份信息被盗用查询需本人到中国人民银行
 
    “我儿子在国外,身份证在家里,贷款是咋出现的呢?”李先生怀疑有人冒用了小李的身份信息。
 
    李先生要求银行提供当时办理贷款业务的具体时间、银行、当事人。
 
    银行表示,信用记录只显示有无担保贷款,具体信息需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
 
    李先生来到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工作人员表示,可以查询,但根据相关规定,需本人携带身份证件到行。
 
    “我儿子在国外回不来,我代表他不行吗?”李先生询问银行,得到的答复是:需要有经过公证的委托授权书。
 
    李先生又从公证处得知,出具这一公证书,同样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件进行委托。
 
    “一下子冒出这么一大笔贷款,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李先生现在最大的希望,就是尽早查明巨额贷款的具体来源。
 
    业内人士:发贷银行可能审查疏忽委托可到大使馆
 
    10日,记者拨打某银行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银行对于担保贷款“第三人”审查的一般流程是,需其本人出具身份证件和财产证明,确定其有偿还能力。
 
    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很多银行为了规避风险,往往倾向采用“保证贷款”方式,即“第三人”必须有受认可金融机构的存折、国债等货币财富的证明。
 
    中国银行理财师宋先生表示,如果小李在不知情的情况“被贷款”,应该是有人冒用了他的身份信息,如使用虚假证件,再找外貌相似的人到银行办理业务。
 
    “发贷银行应对第三人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如果确是冒用,银行存在审核疏忽责任。”宋先生表示,被冒用信息而产生的信用记录应被撤销。
 
    但宋先生同时表示,小李可能面临“两个纠纷”,一是必要时偿还贷款行的债务,因为只要已经是“第三人”,银行就有权要求其对债务负责。二是向发贷银行追偿,债务系银行疏忽造成,小李可依法要求不予承担。
 
    宋先生表示,不能回国的小李可在中国驻美大使馆出具授权父亲的委托书,将委托书原件寄往国内,以此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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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商晨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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