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电子金融发展年会11月27日在京举行。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支付系统管理处副调研员程世刚代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王关荣介绍我国移动支付的现状。他指出,目前我国移动支付产业已经形成了较完备的价值链,广大的商业银行,移动运营商以及众多的第三方组织都积极地参与进来,有力地促进了移动支付产业的发展,移动支付逐步涉及到转帐汇款、手机话费、公共交通、商场购物等很多领域。
价值链上,第一类主体是商业银行,职责是管理客户银行帐户、提供资金转帐的服务,银行系统拥有完善的支付服务设施,具有天然的用户信任。
第二类主体是移动运营商,提供安全的通信渠道是移动支付实现基础行为的平台。由于移动运营商拥有大量的移动用户,它的规模甚至超过了互联网的用户,这一部分的用户是运营商进行业务创新的根本基础。
第三类主体是移动支付金融运营商,这是快速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一些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在无线领域也开拓业务。
第四类主体是商家,移动支付的对象是移动支付产业能否兴盛发展的关键。
第五类主体是用户,用户就是那些愿意并且能够使用移动支付来购买产品和服务的组织和个人,用户是整个移动产业链的发起者,用户的认可也是移动产业发展的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