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4日
证券日报记者 冷翠华
进入11月底,各寿险公司都在全力准备冲击2015年的开门红。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在这一时点推出新产品,尤其是在2013年8月普通型人身险费改政策实施以后,诸多预定利率市场化的保险产品陆续面世,但截至目前,市场上预定利率达到顶额水平的尚寥寥无几。不过,中国人寿11月21日却以极大的力度推出了一款顶额预定利率养老金保险产品,即其预定利率达到了4.025%。
根据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保险公司新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3.5%的小者。同时,对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养老业务实施差别化的准备金评估利率,允许养老年金等业务的准备金评估利率最高上浮15%,支持发展养老保险业务。照此计算,养老年金保险业务的最高评估利率可以达到4.025%,这就意味着同样保障的保险产品将更便宜,让利于消费者。
据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个险销售部总经理祝斌介绍,其新推出的“鑫如意”年金保险产品具有即交即领、收益确定、满期返还所交保费的特点,还增加了年金递增功能,同时,该保险还与该公司的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组合投保,还可获得相应的浮动收益,以此实现对财富的管理。
举例来说,30周岁的王先生购买“鑫如意”年金保险,如果选择年满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为年金开始领取日,以五年交的方式购买该产品,年交10万元,那么王先生在合同生效日可领取10000元,之后直至年金开始领取日前每年可领取生存保险金12530元,在年金开始领取日后每年领取的年金逐年递增1253元,满80周岁可返还满期金50万元,累计的固定收益达138万余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副总裁利明光表示,该产品是中国人寿实施产品创新战略的一项重要成果,尤其是降准、降息通道打开的背景下,给出了一项进可攻、退可守的家庭理财保障解决方案。
“在央行降息的背景下,保险公司推出顶额预定利率的保险产品,需要公司具有强大的精算能力和高水平的投资管理能力;对于消费者来说,这种保障与理财相结合的保险产品确实具有较大的吸引力,不仅能获得一份保障,还能赚取收益,也为今后的养老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一位业内人士评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