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11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在苏皖两省开展“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联合调研”时表示,希望两省及有关市(县)政府进一步增加对农户小额贷款、扶贫开发贷款、农业龙头企业贷款的贴息与风险补偿,进一步完善“三农”贷款体系、增强担保能力。
刘士余指出,加快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必须始终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和财务可持续的原则。金融服务“三农”和支持农村扶贫开发,要着眼于发展,保证贷款放得出,收得回;要着力于服务,在贷款定价与流程管理上要突出便农惠农。
据悉,苏皖两省以及全国许多县域的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出多种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如“龙头企业+农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户”、“银行(信用社)+保险+农户”、“担保公司+农户”、“订单+农户”和“农户联保”等农村金融产品,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