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海晨刊 作者:王娟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5日
12月13日,记者从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受惠范围扩大,同时贷款额度、还款期限等都有相应的变化。
据悉,为加强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创业带动就业的推动作用,大力支持全民创业,日前,我市相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就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对象、申报材料、额度、还款期限等方面的政策作了具体规定。
与之前政策相比较,此次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受惠范围扩大。《通知》规定,申请对象包括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同时,招用一定比例就业困难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均可按政策要求提报相关材料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申请担保贷款方的额度加大。根据《通知》,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限额为5万元以内(含5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贷款额度控制在20万元以内;劳动密集型企业申请贷款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10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根据《通知》规定,此次还降低了反担保门槛,明确了财政贴息程序,健全了担保金投入补充机制,建立了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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