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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失效损失大:两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复效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05日

    “唉,忘交保费了,保单失效了,还要交一大笔滞纳金,怎么办啊?”“我们将免费帮您叫醒保单!”幸福人寿在成立七周年之际推出为期一年的“幸福人寿失效保单免息复效专项活动”,针对失效期两年内的保单进行全额免息复效。

  所谓保单失效,是指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单,客户未按约定交纳保费且超过了宽限期,以致合同效力暂时停止。在保单失效的两年内,客户可以申请保单复效;否则保单将永久失效。

  虽然保单失效两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复效,但失效还是会给客户造成损失:一是在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二是保单申请复效时客户须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当时的健康状况,有的客户可能需要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还将影响复效或需附加条件复效;三是复效申请经公司审核通过后,客户必须一次性补交保险失效期间所欠的保费和利息等;四是复效生效后,保单需重新计算健康观察期。

  客户申请保单复效时,需要提供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户名为投保人的银行卡/折复印件以及保险公司指定填写的其他资料。

  为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让更多的失效保单客户参与到保单免息复效专项活动中来,幸福人寿自2014年8月起便开展了失效保单老客户大回访活动。活动期间公司客服人员通过电话、短信、信函、上门面访等多种方式寻找失效保单老客户,幸福人寿现已联系上万名客户,了解保单失效的原因,确保客户了解自己的保单权益,分情况做好后续服务和处理工作。

  为避免保单失效,幸福人寿提醒广大客户,保险合同的持续有效需要保险公司和客户双方共同维护,客户需要经常检视自己的保单,也可以联系幸福人寿服务人员帮忙做保单年检。在保单续期交费日前,客户需要保证银行账户余额充足,避免扣费不成功导致的保单失效。当个人信息变更或忘记保单交费日时,一定要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避免保单失效。

  北京商报记者 马元月 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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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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