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省财政厅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08日
为实现各区、县(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所从事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业务操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保证担保基金安全和良性运转,根据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文件规定,沈阳市财政局制定了《沈阳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担保业务操作指南》。
《指南》覆盖了担保业务全部流程,包括了担保申请和受理、担保项目的初审和实地调查、反担保措施的考察、担保项目评审与决策、担保合同的签订、担保贷款的发放、担保项目的保后管理、债的追偿、担保基金的管理、档案管理等方方面面内容,同时也体现了强化担保机构内部控制管理方面的内容。
《指南》一方面系统地规定了担保中心内部的整个小额贷款担保业务,弥补了目前该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内部业务操作规章的空缺,实现了政策规章体系的全面覆盖;另一方面,可以作为今后实际工作的范本,便于各区、县(市)担保中心在开展小额贷款担保工作时有章可循,有利于实现小额贷款担保工作的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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