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一财网 作者:秦丽萍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7日
“我来参加这个会议,最主要想了解目前其他再担保公司与担保机构、银行的合作模式。比如广东银达与建行、广东省再担保公司做的‘速保通’,我们就很感兴趣。”昨日,北方某再担保公司内部人士对记者表示。
他这种兴趣背后,隐含着再担保业务目前在国内发展的一些困境。而事实上,再担保在提升担保机构的信用能力、分散担保机构担保风险上起着独特的作用。以北京再担保为例,合作的担保机构2008年平均担保放大倍数为3.9倍,2009年增加到6.4倍。
根据工信部昨天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已设立14家省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去年为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业务总额314亿元。
从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算起,再担保业在国内已有两年半的历史。但据披露,目前,这14家再担保机构与近200多家担保机构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这与全国5547家担保机构相比,仍是一个小数目。
上述人士对本报表示,一方面是因为大约一半的再担保机构去年才成立,此外,目前担保机构对再担保的业务需求不强,也是制约再担保业发展的最大障碍。
“谈到与担保公司合作,就要涉及风险分担、收益分成等问题。现在担保公司希望再担保机构共担风险,而不分利益。担保公司接到的业务,一般都认为万无一失,没有什么风险,因此没有必要找再担保机构,这样要分一部分利润出去。”
该人士举例介绍,目前,该公司做的再担保业务中,一般情况下,对一笔担保,担保机构自身承担80%~90%的损失风险,再担保机构承担10%~20%;而在收益分成上,如果这笔担保的担保费有100万元,再担保机构本可以拿10万元,其余90万元归担保公司,但目前为了开拓市场,再担保公司宁愿让渡利润给担保公司,只拿3万元的担保费。“即使这样,很多担保公司还是不愿意将3万元分出来。”
因此,以好的业务模式打开与担保机构的合作之门,成为再担保机构需要解决的最大问题。
该人士说,再担保业务有三种模式,即做项目、做机构(与担保机构合作)和做产品。做项目是最初级的形态,对再担保公司来说,这是大材小用,小项目要花很大的精力去调研,而且主要是担保机构的业务来源,再担保公司做项目担保存在与担保公司争市场的情况。
“但目前,只有大的再担保公司在做机构和产品,这种模式很值得推广。”该人士说,在14个省级再担保机构中,“江苏、北京和广东的再担保公司发展得最好,去年的业务量合计已占再担保业务总量的85%。”
据悉,目前一批大再担保公司在产品创新上屡有动作。比如,广东省再担保推出的“融信保”专项业务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信托专项业务,北京再担保与担保机构合作推出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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