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钟兰花 实习生 何杨琼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6日
延长小额担保贷款期限、创设大学生创业园区引导资金、建立创业模拟实训基地……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动以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鼓励自主创业的政策,以着力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和就业的稳定性,努力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新政策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从2年延至3年
实施意见明确,市区户籍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持证残疾人、低收入群体以及毕业两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市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其他人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由财政全额贴息,从事其他项目的,就业困难人员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全额贴息,其他创业人员减半贴息。贴息上限为5万元,期限最长为3年(原先是2年),展期不贴息。
促进就业补助扩大到毕业2年内
考虑到高校毕业生当年毕业马上创业的不多,到第二年创业的相对多些,新政策规定,对高校毕业生的促进就业补助从毕业当年扩大到毕业2年内。也就是说,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创办企业,并吸纳其他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经人事部门审核,每吸纳1名可获得3000元的一次性促进就业补助。
创设大学生创业园区引导资金
除大学生创业园可获得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外,城镇失业人员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也被纳入建园补助范围。其中,经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城镇失业人员创业园区其规模不小于5000平方米,进园创业小企业在5家以上;对城镇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进园创办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满1年以上的,给予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年租金的25%,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值得关注的是,我市将对大学生创业园按进园创业经营的家数和规模给予每家5000~10000元的创业引导资金,以解决不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在大学生创业园内创业的大学生创业启动资金不足的问题。
创业培训补贴对象扩大
有创业意愿的大中专毕业班学生,也能像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持证残疾人、低收入群体等人员一样,如果参加创业培训,按培训实际支出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元的补贴。
市区还将建立创业模拟实训基地,面向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失业人员和大中专学生开展创业模拟实训工作,以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对参加创业模拟实训的人员经考核合格后,给予每人1000元的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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