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导报 作者:石宪亮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3日
11日,三联商社发布公告称,公司于8月10日收到原告段秀峰致公司的 《关于免除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责任的函》,“现我决定免除贵公司在该协议书项下的担保责任,贵公司不需因该协议书约定的事项向我承担责任。”
在三联集团济南市彩石花园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中,段秀峰根据该案项下协议约定,曾在诉讼请求中要求法院判令三联商社对三联集团、三联城建的有关债务(1476.4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段秀峰是山东格力电器市场营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6年6月委托三联集团、三联城建开发彩石花园白领公寓项目,约定于2008年10月31日前交房。三联商社对协议中约定的三联集团、三联城建的权利和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但截至目前,三联集团仍未交房。今年5月,段秀峰将三联集团等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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