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妇女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市县区妇联主席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妇联等四部委《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财金72号文件),鞍山市妇联举办了全市县(市)区镇街妇联主席培训班。培训重点突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今年年初,在鞍山市妇联根据全国妇联、省妇联有关文件精神,会同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鞍山分行、市妇联等四家单位迅速行动,制定了鞍财债[2010]28号文件。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印发了《鞍山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鞍政办发〔2010〕23号),实现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对象从城镇妇女扩展到城乡妇女,妇女个体贷款额度从5万元提高到8万元,创业妇女微利项目贷款由中央财政全额贴息。
在此之前,为确保城乡创业妇女及时享受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鞍山市妇联组织县区妇联主席召开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会议,进行小额担保贷款知识和相关政策培训;对申请贷款妇女进行调查、登记,做好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为了使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更具有示范性,首批项目由市担保中心统一承保,市商业银行实业支行高效审核,5日内发放了铁东区恒艺工艺品商行、立山区彬彬理发店、万福缘养老院、千山区李丽养鸡场、达道湾电信营业厅、台安县味邦超市、供销门市部7个创业项目,共47万元贷款资金,其中有三个农事项目各获得8万元的资金扶持,极大地促进了妇女创业就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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