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张运煌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8日
本站讯 10月27日,《人民日报》15版以《江西于都给见义勇为上保险》为题,报道了于都县政府为辖区百万居民购买被称为“一元民生保险”的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情况。
据介绍,作为唯一承保机构,人保财险于都支公司承保了全辖100.6万居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附加“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根据协议,该支公司以县民政局为投保人,以每人每年缴纳1元保费标准,集中统一进行承保。在一年的保险期限内,将为自然灾害造成人身伤害或见义勇为的城乡居民提供保险保障,单个被保险人赔付限额最高为8万元。(赣州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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