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赣金网     今天是:2025年07月07日 星期一
站点—头部-广告位
当前位置:首页 >> >> >> 正文内容

南宁出台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政策 最高可获500万元

来源:当代生活报    作者:雷小琴 李有姣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2日

 

  融资难一直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时,因抵押物不足,需要通过担保机构担保来获得银行贷款。然而,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贷款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近日,由南宁市工信委起草的《南宁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市政府审批,已正式出台并实施。《办法》规定,风险补偿金将按照当年担保机构年日平均贷款担保余额的0.6%给予风险补偿,原则上年度最高补偿余额不超过500万元,引导担保机构业务向工业倾斜,以鼓励更多的担保机构为南宁市中小企业担保贷款。

  那么,什么样的担保机构可获风险补偿资金?据南宁市工信委相关人士介绍,要求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要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经营担保业务在两年以上(含两年),在南宁市工信委备案登记,并报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备案且工商年审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信用担保机构。除了要达到以上条件外,担保也要达到一定业绩,即当年融资担保发生总额是其年加权平均注册资本的3倍以上(含3倍),且对工业企业的担保责任余额占50%以上(含50%)。


分享:

来源:当代生活报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2025067349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