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徐长顺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9日
东方钽业位于银川经济开发区土地用途由工业用地改为商住用地,土地总面积205.09亩。扣除该搬迁补偿金额后,公司应缴纳土地出让金3,349万元。该宗土地搬迁完成后,东方钽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对该宗商住用地进行开发。
东方钽业拟为集团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数量为人民币60000万元,该决议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截止2010年6月末,集团公司已为该公司提供了总额为70,000万元的担保,该公司此次将为其提供60,000万元的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为4年,自股东大会通过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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