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温娟华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3日
本站讯 2010年3月,一名陈姓客户以进购瓷砖需要周转资金为由,以自己在石城县白莲城的套房作为抵押,向邮储银行石城支行申请了商务贷款,金额为12万元。自贷款合同生效后,该客户先后从石城支行支用贷款3次,合计为17.3万元。
两年时间内,该客户均能正常还款,但2012年起,客户开始逾期,贷款余额为11.58万元。经邮储银行石城支行信贷人员走访了解到,该客户因为经营不善,瓷砖店已经倒闭,支用的贷款也无法归还,而其也准备外出务工,以谋生计。
在得知情况后,邮储银行石城支行领导当机立断,确定了催收方法,于2012年7月4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争取尽快处置客户在该行的抵押物。
2013年,法院决定对客户的房子进行拍卖,但因为客户一直未在家中,法院方面因无客户签字而一直迟迟不能进入下一阶段。为此,邮储银行石城支行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到法院执行局座谈,与执行局领导沟通,希望他们能及时联系到客户,办理拍卖手续。
2014年上半年,石城支行终于从执行局处得知,相关拍卖手续已经办理完,就待上级部门审批。随后,该行及时跟进,并加强与执行局沟通,了解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在法院需要配合的时候,第一时间与法院取得联系。
年复一年,终于在历时两年后,邮储银行石城支行成功结清了该客户的商务贷款,本息合计为15.46万元。(赣州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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