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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金融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6日
从青岛市商务局获悉,为鼓励担保机构,扩大面向中小外贸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推动外贸平稳发展,该局与青岛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出台《青岛市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是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中小外贸企业是指在青岛市注册、年销售额1亿元以下、出口额占其销售额70%以上的外贸企业。目前,相关申报工作已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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