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7日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梁静建议尽快规范信用担保行业,助推中小企业发展。
梁静委员说,《中小企业促进法》早在2003年已经出台,作为配套法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至今仍未制订,从而导致了担保机构的设立依据、市场定位、机构功能、经营范围、内部控制及外部监管等均缺乏法律依据。她建议尽快制定有利于担保机构持续稳定发展的法律法规,结合当前情况和今后发展趋势,修改完善《担保法》,使其进一步适应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尽快出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促进信用担保机构有序和健康发展。
梁静委员建议,“金融机构对担保机构设置门槛过高,合作双方的不平等性仍然存在,银行向担保机构收取保证金比例过高,这都制约了担保公司业务的开展。”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对操作规范、业绩突出的担保机构进行重点支持;推进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平等合作,建立风险共担制度。对业绩突出、制度健全、信用较高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协作银行要切实分担一定比例受保企业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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