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作者:温娟华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09日
本站讯 9月30日,邮储银行石城支行成功收回一户陈姓客户的商务不良贷款,金额本息合计为154627.86元。
据悉,此户商务不良贷款以客户的房子为抵押,授信金额为12万元,贷款期限为60个月(即2010年3月22日-2015年3月22日),客户在此期间可进行循环使用。与邮储银行石城支行签订贷款合同后,客户分别于2010年3月22日支用12万元、2011年9月19日支用3万元和同年12月9日支用2.3万元三笔贷款。但客户支用贷款后却未按时偿还,经多次催收,客户也总是借故推脱不还。
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石城支行于2012年7月4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客户提前归还贷款。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邮储银行石城支行和人民法院两年多的努力,客户的抵押物终于处置完毕,成功收回借款本息合计154627.86元。(赣州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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