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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和人大所开具的“担保函”无效

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23日

 

  财政部正在牵头制定一份旨在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文件,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原则是,地方政府和人大所开具的“担保函”无效。

   担保不规范是大部分地方融资平台的“通病”。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通常都会要求借款人提供融资担保。为了让融资平台公司能从银行获得贷款,地方政府想方设法向银行出具各种形式的担保,这当中既有地方人大、政府出具的还贷支持性文件,也有地方财政出具还本付息的承诺函。

   然而一纸“担保函”并不能降低这一借贷行为的风险,因为真正使用资金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并未向银行提供有价值的地方财政收支决算报表等依据。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高风险使得有关部门无法再坐视不理。知情人士日透露,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担保承诺行为,已成为相关部门的共识。财政部正在牵头研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发展和风格,目前文件尚在各部门之间征求意见,但地方政府和人大“担保函”应属无效这一大的原则应该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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