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作者:吴伟巍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10日
为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福建省妇联于1月12-13日在福州举办了“全省妇女创业就业小额信贷政策培训班”,100多名来自全省各市、县(区)的妇联干部参加培训。福建全省各级妇联将按照《通知》要求,全力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促进妇女创业就业。
日前,福建省妇联联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闽财金〔2009〕7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一是凡符合规定借款人范围的妇女及省级以上“双学双比”女能人、“三八”红旗手因自主创业需贷款扶持的,可持创业有效证明,向经办金融机构申请妇女创业小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和享受贴息的最高额度为8万元。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万元。二是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妇女创业小额贷款由财政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内,据实全额贴息[其中省级财政负担80%,设区市和县(市、区)财政负担20%],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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