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9日
为力保首季工业“开门红”,四川省再添新举措,担保费的收取不得超过国家基准利率的50%。
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对中小企业担保费的收取不得超过国家基准利率的50%——为力保首季工业“开门红”,省经信委日前再添新举措。
为减轻企业融资负担,省经信委提出4大措施:一是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对中小企业担保费的收取不得超过国家基准利率的50%,鼓励备案担保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成长性强、信用度高、市场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下浮担保费率。二是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在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时少收或不收取保证金。三是在现有反担保条件下进一步降低反担保准入门槛,制定灵活的反担保措施,允许更多的动产、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作为反担保措施。鼓励对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上的企业开展信用担保。四是开展担保延伸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免费对中小企业开展包括融资策划、咨询、辅导等在内的延伸服务。
四川省经信委明确,对于获得过国家和省担保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一季度完成担保额必须较去年同期增长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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