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新闻网 作者:管洪如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5日
1月13日,吉林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吉林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民银行长春市中心支行、省妇联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和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省妇联四部门做了发言。强调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落实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共同搭建妇女创业就业服务平台,调动城乡创业热情,推动妇女创业就业,让广大妇女真正得到实惠、得到甜头,让更多的家庭改善生活、走向富裕。
为帮助城乡妇女创业就业,2009年8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妇女联合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将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对象扩大到城乡妇女,个人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8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0万元。
吉林省政府副秘书长刘长龙说,今天会议的主题是研究和贯彻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妇联下发的《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他说,这次国家四部门针对城乡妇女开展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为妇女创业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持,必将在进一步实现男女平等、推动全民创业、加快富民强省中发挥重要作用。
会上,省妇联副主席包晶华就妇联组织如何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讲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明确妇联组织的责任和任务。要发挥好宣传的作用,同时要发挥贷款妇女初审和推荐的作用和引领妇女创业的服务作用。
二是要提高妇联干部运用政策的水平和服务妇女的能力。妇联干部要加强金融知识、信贷业务等方面的学习,做懂经济、能指导、善协调的群众工作能手,做广大妇女姐妹创业道路上的致富引路人。
三是要做好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贷款各个环节的衔接工作,共同研究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保证贷款贴息工作规范运行、顺畅发展。
这次会议对于推动吉林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顺畅有效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吉林省经济的进步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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