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3日
日前,从广东省妇联获悉,广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省妇联四部门联手推出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正式启动,从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城乡妇女可以向当地妇联组织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程序办理。
此次出台的新政相对于我省已实施多年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重点突出致力促进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有所突破创新。
一是将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覆盖面由城镇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拓展至农村妇女。规定农村妇女只要具有本省户籍、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一定劳动技能、身体健康、诚实信用,就可以提出贷款申请;优先考虑符合以上条件并具有一定实业或种养基础的女农民企业家和农村女能手。
二是提高妇女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经办金融机构对妇女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5万元提高至8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人均最高贷款额提高至10万元。
三是依托妇联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妇女提出申请,由妇联负责登记、对借款人申请进行调查、按照审慎原则出具贷款推荐意见,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提交经办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审核。相关部门表示,整个过程将尽量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同时考虑到农村妇女缺乏抵押担保物的实际情况,对妇联组织推荐的借款人,经办担保机构原则上不要求借款人提供反担保。
据悉,珠海市和肇庆市已于2009年率先试行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显示基层有创业意愿的妇女对小额担保贷款的需求十分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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