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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有望享受到消费金融公司提供无担保抵押贷款

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12日

 

  日前,国内首批3家消费金融公司正式获得“准生证”。中国银行、北京银行、成都银行将作为主要出资人分别在上海、北京、成都3地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率先试点。这标志着消费金融公司这种在西方市场经济中已经存在400年之久的金融业态终于在中国“破冰”。

   昨日,重庆市政府金融办主任罗广透露,“重庆市民也有望在今年内享受到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的无担保无抵押贷款”。目前,重庆已向银监会递交申请,争取开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按照目前的进度,预计今年内有望获批。

   所谓消费金融公司,是指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其业务主要包括:与经销商约定的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贷款,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的贷款。但购买家电等耐用消费品是通过经销商发放,而旅游等一般性消费是直接向借款人发放。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阶段的业务不涉及房地产贷款和汽车贷款。

   消费金融公司贷款由于无抵押、无担保,因此对风险控制比较严格。为了防止消费者过度消费造成无力偿还贷款,《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的消费贷款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即一个月收入2000元的市民资信良好可申请1万元的消费贷款。贷款利率虽实行按借款人的风险制定,但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不得上浮4倍以上。

   据了解,重庆正在申请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其主要出资人可能是本土的金融机构。而根据“门槛”(出资方的净资产必须达到200亿)的硬性要求来预测,可能会是重庆银行或者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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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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