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4日
2009年岁末,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无担保企业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规范保险资金投资无担保债券。
通知规定,保险资金投资同一企业(公司)发行的无担保债券的余额,合计不超过该企业(公司)净资产的20%;同一集团保险机构投资同一期单品种无担保债券的份额,合计不超过该期单品种发行额的60%;单一保险机构投资具有关联关系企业(公司)发行的无担保债券的余额,不超过该保险机构净资产的10%。
保监会还要求保险机构可以投资境内银行间市场发行的无担保企业债券,其中无担保企业债券应当符合《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的条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者相当于AAA级的长期信用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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