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王跃峰 王志刚 陈腊梅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4日
近日山西省决定对担保费实施财政补贴,加大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对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支持力度,以此引导和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积极开展担保业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
据了解,该项措施是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而出台的,此次担保费补贴对象是全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业务并降低担保费率的各担保机构。具体申请保费补贴的担保业务需要单笔在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下,同时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的产业发展政策与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担保业务,同级财政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贴。补贴期为2009年1月1日~2010年6月30日。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