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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坚决制止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

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04日

 

  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坚决制止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

   通知指出,当前,一些基层政府出现了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等主体由财政担保,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等社会公众集资,用于开发区、工业园等的拆迁及基础设施建设的现象。这些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如任其发展,势必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政府的声誉和形象,甚至危及地方社会稳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制止。

   通知要求,严禁发生新的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地方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必须量力而行。严禁违反或规避相关法律的规定,为平台公司向社会公众集资等直接或变相提供财政担保。

   立即停止财政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财政担保正在向社会公众集资的,要立即终止。拟由财政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的,要及时终止集资计划。已经使用财政资金提供担保并集资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组织资金予以清退,依法保证干部群众等社会公众的集资款不受侵害,同时要密切关注清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审慎地加以解决。

   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及各省财政监督部门要加大对地方财政部门违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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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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