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1日
9月10日,在赣州市拘留所,因自认为所购新房质量有问题,牵头挑动部分业主在赣州中心城区非法闹访,从而被警方依法治安拘留15天的李某后悔不已,称自己不该一时糊涂,采取偏激的方式维权。在此,章贡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要通过正当途径表达诉求,维权要合理合法,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据介绍,李某于2012年11月购买了赣州中心城区某楼盘的一套房子,合同定于2014年12月交房。今年7月,一直在外地工作的李某回到赣州。听信新房质量有问题的传言,9月1日至2日,李某通过“赣州某楼盘维权群”,煽动、策划购买了同楼盘的部分业主“维权”。9月6日9时30分许,李某组织100余名业主先在楼盘售楼处打横幅、喊口号。随后,李某等人打横幅在兴国路路段非法游行,导致众多群众围观,道路严重拥堵。事件发生后,章贡公安分局速调集警力对非法游行和聚众闹访人员进行劝阻和疏导,在劝导无效之下,警方依法采取清场措施,带离李某等组织者,疏导围观群众和游行人员,维护了交通顺畅和公共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5条,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李某作为此次非法游行和闹访组织者,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擅自组织游行示威,被章贡警方依法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
目前,章贡警方仍在对参与非法游行和闹访的涉案人员进行传唤、训诫、教育。此案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