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金融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7日
西昌电力6日发布公告,已与太极集团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共同商定以执行和解方式终结判决执行程序。
从2001年11月,太极集团与朝华集团签订了《互保协议》到2004年下半年,太极集团及其控股股东担保风险凸现。再到一年后,太极集团以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为由对朝华集团、四川立信、晶化石公司、大华陶瓷、涪陵建陶及西昌电力提起诉讼。
如今,双方终于决定握手言和。西昌电力同意在三年内向太极集团分期支付1亿元,另1亿元作为其他应付款,自2019年开始偿还,每年1000万元,十年内予以偿清。同时,太极集团也将向执行法院申请解除对西昌电力的财产查封等强制措施,以恢复公司正常经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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