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5日
记者8月22日从市道路运政管理部门获悉,从8月上旬开始,我市加强了对各县(市、区)运管所、道路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管理。同时,管理部门重点对只收费不进行维修、综合性能检测弄虚作假、买卖出厂合格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据介绍,目前,我市共有营运汽车50364辆,其中客车2961辆、货车47403辆。做好这些营运车辆的二级维护管理工作,对于提升道路运输安全保障水平至关重要。为此,市道路运政管理部门规定,道路运输企业和经营者必须根据规定的营运车辆二级维护行驶里程和间隔时间,制订所属营运车辆二级维护计划,及时安排营运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机动车维修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制定的工艺流程、技术质量标准等,对进行二级维护的营运车辆进行作业,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必须严把车辆准入关,不得对不合格的营运车辆出具检测报告单。此次整治中,运政管理部门还将重点对只收费不进行维修、综合性能检测弄虚作假、买卖出厂合格证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