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2日
为了从银行骗取贷款,2名男子成立了一家汽车贸易公司,利用制作虚假购车贷款资料等手段,骗取分期贷款共计1400万余元。8月21日,黄某、刘某等6人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2012年6月,黄某与刘某两人合伙成立了一家汽车贸易公司,从当月到2013年5月,两人采取签订虚假合同,伪造车辆登记证、机动车抵押登记证、房产证等车贷资料的手段,虚构60名客户向他们公司购车的事实,骗取银行汽车分期贷款。因没有如期收到还款,银行在复审车贷材料时发现,这些材料都是虚假材料,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