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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部分“投资担保”公司涉嫌犯罪

来源:天山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5日

    近年来,各种打着“投资担保”名号的公司开始出现在新疆乌鲁木齐的大街小巷。这些公司凭借“高收益理财”的招牌进行敛财。然而,所谓高收益的背后,却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真相。8月13日,记者从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几起此类案件。

  天山网讯(新疆法制报实习生郝谊麟 通讯员李安适 荣芳报道)

  高息回报为饵 吸收居民359万

  2014年3月的一天,市民小艾逛街时被新疆乌鲁木齐市某投资担保公司的业务员拦下。业务员热情的向小艾介绍该公司的高收益理财产品,并称只要投资就有高回报,利息比银行高几倍。

  小艾看到该公司宣传单上面写着“小投资,高回报,收益每月到账”。“正好最近缺钱,孩子要上初中了,父母看病也需要钱,也许这正是赚钱的好机会。”小艾心动了。 她回家跟丈夫商量后,第一次投入了4万元,第一个月收到了几千元的“利息”。

  尝到甜头的小艾出手更大了,从3月至7月间,她共投入了70万元。像小艾这样想借此方法赚钱的人不少,短短3个月,40人选择该投资担保公司投资理财,共计投入359万。

  2014年6月底,有群众举报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共财产。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进行侦查后,确定该公司的行为确属违法。8月4日,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检察院对该公司法人田某予以批捕,并查封该公司,追回资金200万。

  据犯罪嫌疑人田某交代,2014年3月,他注册成立了该家投资担保公司,而注册公司的钱大部分是从朋友那里借的。手续办完,田某招聘员工后,由业务员通过发放宣传册、拉客户、打广告等方式,以企业经营为借口、以承诺高额月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田某交代吸纳的资金一部分还给朋友,还有一部分用于公司周转。

  男子35万落入“高收益”陷阱

  赵强是一名非正式的社区工作人员,每月工资近2000元。家中上有老下有小,日子过的紧紧巴巴,所以他一直在寻找其他赚钱的门道。2014年4月,在一次巡逻中,赵强收到了某投资担保公司的业务员发的宣传单,赵强与其交谈后发现,每个月的利息比他现在的工资还高,头脑一热,他便将35万元积蓄全部投了进去。

  4月26日,赵强揣着35万元来到该投资担保公司,称先投资3个月,被告知月利率为1.3%,当天他就拿到了4550元现金,赵强没想到“钱生钱”的美梦仅仅一个月就破灭了。

  5月20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在调查辖区非金融类担保公司的经营情况时现,该家投资担保公司涉嫌违法吸收公众存款,当日将嫌疑人李萍抓获。经调查,李萍于2014年4月注册成立该公司,成立后一个月就有10人投资,涉案金额63万元,现已全部追回。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投资理财需谨慎

  记者采访获悉,这些投资担保公司属于非金融机构,它们可以从事与投资、融资、担保相关的金融业务,但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也不能对外放贷。这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财产的投资担保公司,从社会上非法吸收资金后,将钱放贷给急需用钱的企业或个人,并从中赚取高额利息。

  而投资者们为眼前利益所吸引,纷纷解囊,更有甚者不惜投入所有积蓄。市民们看到担保公司有营业执照,就认定其合法性,至于担保公司拿钱做什么并不知晓。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说,这些涉案的担保公司通过高收益、高回报等诱饵,以蒙蔽、欺骗的方式吸收公众资金,将投资者的合法财产置于高风险之下,“这些公司的资金流向很难监管,如果公司人员卷款潜逃,或无法及时收回所放贷款,则投资者的资金将会血本无归。”该检察官提醒市民,别为眼前利益蒙蔽,投资理财要谨慎。

  (本文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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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山网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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