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4日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之事,而石城县横江镇横江村青年刘某借钱不还,还怨人催债,为此还报复他人。7月28日,刘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处以15天的行政拘留。
7月27日下午5时许,石城县公安局横江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其骑乘的一辆摩托车被人用斧头砸坏,对方还持斧头在街上追砍他。民警迅速出警,发现持斧男子已逃离现场。经过调查得知,滋事男子是横江村的刘某。民警追击至刘某家中并将其抓获。
经了解,现年34岁的刘某无固定职业,平时四处借钱度日。数月前,家住该县珠坑乡的朋友曾某借给他3000元钱,约好近日归还。7月27日上午,朋友发短信要其尽快还钱,身无分文的刘某借酒消愁,喝下数两白酒。刘某想到朋友发短信催债一事心生怨恨,决定教训曾某,于是打电话给曾某谎称,到横江镇来取钱。曾某信以为真,便委托朋友张某到横江代其取钱。张某骑着摩托车来到横江镇街上找刘某。不想刘某手持一把斧头,先将张某的摩托车砸烂,随后持斧追砍张某。幸亏张某及时躲避并报警,才未被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