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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人寿被列“五宗罪”遭监管罚款46万元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30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伟)民生人寿筹划上市的消息刚刚传出,保监会日前就对其开出了今年金额最高的一笔罚单,并细数其“五宗罪”,此次民生人寿其及相关责任人共计被罚款46万元。

  民生人寿被指出的首要问题是提交虚假报告,包括偿付能力报告中认可资产计算不准确对企业债券未区分有无担保均按照100%确认为认可资产;将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保费全额确认为认可资产;将分支机构筹备组发生的工资等费用计入其他应收款,并按照80%的比例确认为认可资产等,导致2012年度和2013年一二季度虚增认可资产。

  保监会还指出,民生人寿在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先后将部分债券回购融入资金在银行办理协议存款、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银行股权、申购可转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机构债券回购业务管理的通知》对债券回购融入资金用途的限制性规定。此外,民生人寿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电话回访、高级管理人员未取得任职资格核准即履行职务等违规行为,而且在2012年至2013年上半年,民生人寿承保的“民生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含意外身故责任)中,有136份保单被保险人是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而其投保人非被保险人父母。

  上述违规行为因违反《保险法》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民生共计被罚款41万元,而叶强、陈班东、许皓诚等公司相关责任人也分别被开出2万元、2万元、1万元罚单。

  据了解,保监会今年以来共对都邦财险、民安财险、大地财险、太平洋产险等公司开出7张罚单,主要原因为内部管控不严格、财务数据不真实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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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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