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1日
根据《2013年度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指引》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工作的通知》(赣市金字﹝2014﹞4号)有关规定,我局对全市2013年12月31日前开业的33家小额贷款公司开展了2013年度年审工作。经审核,现将2013年度全市小额贷款公司拟确定的年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14年7月11日到7月17日止。公示期间如对拟确定的年审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797-8392352。
赣州市金融工作局
2014年7月11日
一、年审结果拟确定为合格的小额贷款公司27家(排名不分先后)。
1、赣州市章贡区汇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赣州市章贡区鑫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3、赣州市章贡区国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4、赣州市章贡区猎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5、赣州开发区通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6、赣州开发区圣塔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7、赣县汇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8、南康市金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9、南康市三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0、南康市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1、瑞金市汇鑫融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2、于都县国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3、于都县金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4、寻乌县银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5、大余县润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6、大余县宝龙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7、大余县鑫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8、全南县青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19、定南县金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会昌方鼎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1、龙南县富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2、龙南县五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3、宁都汇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4、上犹县鼎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5、石城汇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6、信丰县恒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7、信丰县广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二、年审结果拟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小额贷款公司6家(排名不分先后)。
1、瑞金市鑫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崇义县锦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3、上犹县金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4、赣县金泰宏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5、全南县鼎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6、赣县金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三、年审结果拟确定为不合格的小额贷款公司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