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9日
7月8日,家住赣州市客家大道的许先生来电反映称,他是一名低保户,因患重病,去年在医院住院治疗产生了十多万元的费用,这对于他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去年,他在章贡区民政局获得了大病医疗救助,只是最后所获得的救助金与所提供的医院账单有很大差距,不知去年剩余部分的账单能否在今年继续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当天,记者就此事询问了章贡区民政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章贡区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是按政策规定分类分档救助,并根据不同的困难对象提供当年的住院医疗发票,在医保(新农合)核定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给予救助。许先生是章贡区低保对象,并患大病住院,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医疗救助金按许先生当年住院医疗费用减去合作医疗(新农合)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给予救助,并且救助金额不得超过年封顶线3万元,所以许先生实际获得的救助金额肯定会低于所提供的发票金额。同时许先生去年已获得救助的医疗账单今年也不能再次申请救助,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只有当年的医疗账单在当年申请救助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