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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闹大房价涨压 中国人寿总裁称勿多虑

来源:中国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2日

  世联地产股价在接连火箭上升后,10日又创出上市以来的新高56.99元,完全不顾房地产板块近期整体回调的大势。经过层层探究,有媒体从券商和保险的业内资深人士提供的线索,以及最新公布的三季报锁定了世联地产的幕后主力并非私募、基金和QFII等股市“老面孔”,而是泰康人寿。

  “令人感到蹊跷的是,没有一家基金进入世联地产的前十大股东,基本上泰康一家在自拉自唱。”一家券商分析师沈先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泰康占世联地产流通盘比例超过10%,而基金按规定是不能持有超过10%的单一股票。

  此举和新保险法对险资的投资范畴划定具有正相关,新《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仲量联行近日发布报告称,新保险法允许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扩大到房地产市场,这一解禁将使巨额保险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总规模可能达到2360亿元,房价在将来仍面临上涨压力。

  而另一方面,新《保险法》对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扩展,为保险机构在各市场施展拳脚并引领各市场健康发展意义重大。险资将对诸多市场的结构和规模以及发展的状态和速度产生积极影响。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缪建民在媒体中撰文称,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既不会冲击或增温房地产市场(特别是住宅市场),也不会影响到事关老百姓“衣食住行”的民生问题。

  这是因为,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有两大特征:一是从全球经验来看,保险企业投资不动产主要是以商业地产为主的。商业地产与住宅市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市场,这包括租金回报率、价格走势及投资回报等不一致。从总体上看,我国的住宅投资回报要远高于商业地产。所以,主要是出于资产负债匹配及对冲通胀、替代固息产品等因素的考虑,保险资金投资房地产不会冲击住宅市场;二是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不需要向银行融资,因此也不会带来融资杠杆化的风险。

  同时,新《保险法》除了扩大投资渠道,监管手段也出“新”点。据相关媒体报道,根据新《保险法》规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保险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遵循依法、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保险业实施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保险法特别规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限制其资金运用的形式、比例。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还可对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国保险机构的代表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或者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等。如果保险公司使用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修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新《保险法》对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整顿、接管、撤销清算保险公司做出具体规定,同时对上述期间监管机构可以对保险公司直接负责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所采取的措施做出明确规定,包括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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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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