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方网 作者:殷建光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03日
日前,有媒体报道,深圳市民爱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民爱中心)原职工举报该中心每年有几千万元经费,支出仅数百万元。随后深圳残联回应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非“三公”经费,没规定要公开,引发社会关注。那么,深圳企业众多,每年残保金究竟有多少?华夏残疾人爱心网站长杨鸽蔚表示,深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已经10年,“2005年至今,累计征收近50亿元,却从未公开过此项资金的支出情况”。根据深圳市残联的数据,深圳市家庭户各类残疾人总数为134700人,其中户籍残疾人75800人。而对于杨鸽蔚说的每年6亿—8亿元、10年总额高达50亿元的数据,深圳残联并未直接回应,只表示“数量不少,每年有几个亿”。采访中,祖玉琴说,残保金并没有公开的规定和要求,而且敏感。(6月3日人民日报)
没有公开规定的要求就不公开,这是被动工作思想心态;说“敏感”,这是心虚工作心态,这种那个观点难以让人信服。
残保金每年征收数亿,这是残疾人工作的强大资金后盾,对其管理必须完善,严格,阳光,透明,但事实却是“从未公开过此项资金的支出情况”,成了一笔大糊涂账,如此管理是残疾管理,必须改进。
笔者担心,这笔糊涂账中会有资金挪用,会让某些人中饱私囊,会有奢侈浪费,会让残疾人的权益的不能很好的保障,会让国家的政策不能很好落实,等等,丑陋往往是在糊涂账中滋生泛滥的。
中山大学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副教授杨小柳认为,即便收缴和使用存在制度性的问题,但残保金的征收和使用是公益性质的,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项目,社会公众都有权知情。笔者非常赞同杨教授的观点,公益性质的资金就应该给公众一个明白,一方面,这是接受公众监督,给自己一个约束,一个压力;一方面这是保障这些资金的运行真正用到公益事业上,也应该给公民一个交代。
现在,我国已经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是,一些社会组织运营部门却打擦边球,因为他们不是正式的政府部门,带有群众性质,所以就肆意乱为,转空子,这是很危险的,这是滋生腐败的根源之一,我们必须建立“信息公开法”只要涉及到公众利益,只要用公款的部门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必须全部公开账目,信息公开不能有死角,管理不能出现信息不公开这个残疾,否则,就成了糊涂金。
“残保金”不能成了“糊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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