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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小贷引资:港澳台资本可当主发起人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外资将可在东莞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近日,南都记者从东莞金融办获悉,东莞市已取得广东省金融办同意,入驻东莞民间金融街的小贷公司的主发起人将不再限制于东莞本地资本,东莞外地资本及港澳台外资可作为主发起人,在东莞申请小贷牌照。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钟正良透露,东莞将拿出金融街小贷牌照的1/3即5家。

    对于港澳台外资到东莞设立小贷公司是否涉及外汇管理限制问题,钟正良表示,由于试点刚推开,有关外汇问题,还需进一步和外汇管理部门进行沟通。除了主发起人限制外,不得跨区域经营是小贷公司发展的一大限制。

    东莞小贷向外资抛橄榄枝

    据悉,一直以来,小额贷款公司具有明确的区域性限制,其中就包括小额贷款主发起人上,一直要求必须是本地资本。对此,《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主发起人必须是“实力雄厚的当地骨干企业(注册地且住所在试点县(市、区)或者总部注册地且住所在试点市但在试点县(市、区)有分支机构)”。

    不过,这项规定将在东莞破例。近日,南都记者从东莞市金融工作局获悉,已经获批的东莞民间金融街将可接受除东莞以外的企业作为主发起人申请小额贷款公司牌照。据悉,东莞民间金融街系于去年获批的省内第三条民间金融街,根据金融街建设方案,具有15个小贷名额,目前民间金融街建设工作仍在继续进行。

    东莞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钟正良表示,东莞外向型经济特点显著,因此希望在地方金融机构的建设上能在引入外资进行试点。这种模式在广东省还处于试点阶段,东莞作为先行者正在积极探索民间金融的各种可能性,极大激发民间金融的能量。

    钟正良进一步透露,目前引入外地资本的方案已经获得省金融办许可,东莞计划拿出金融街1/3的小贷牌照向外地资本开放,其中外地资本包括东莞以外的省内外资本及港澳台外资。

    据悉,外资可发起设立小贷公司实际上在部分城市已经有所突破。有民间金融人士向南都记者表示,深圳的8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中,大概有30家具有外资背景,但是深圳以外的其他广东地区一直要求主发起人必须是当地骨干企业。

    第二家全省经营小贷获批

    除了主发起人的地域限制外,一直以来,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各地小贷管理办法也有严格的规定,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跨区经营,而在各地民间金融街纷纷建立后,金融街的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范围可放开到全市。而去年获批成立的粤科小贷则成为全省第一家、也是当时全国唯一一家可以跨地域经营的科技小贷公司。

    而南都记者获悉,近日,广东省金融办再度批准了第二家可全省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该公司定位一家农业小贷公司,主发起人系国资。“有可能是最后一家可全省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一位知情人士对南都记者表示,由于正在征求意见的小额贷款公司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小贷公司不可跨市经营,这意味着可全省经营的小贷公司将在政策上不允许。

    上述知情人还透露,目前还在申请的可全省经营的,还有一家以文化产业为背景的小贷公司,不过目前这家公司仍处于资料准备阶段,是否能够成功获批,视乎能否在新规出台前完成相关工作。

    “新规定出来后,将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含金量。”一位资深民间金融人士认为,过去一段时间,小额贷款公司由于牌照稀缺而非常值钱,但在各地成立民间金融街,牌照大量释放后,小贷公司牌照稀缺情况有所减少,吸引力有些下降。不过,他指出,根据正在征求意见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将大大扩大小贷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融资限制,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小贷牌照的含金量。小贷牌照依旧将成为民资争夺的稀缺资源。

    采写:南都记者陈颖实习生许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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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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