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3日
王梓/制图
近日,陕西省铜川市出台了《关于推进我市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在铜川市各区县全面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促进农村保险事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帮助受灾群众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
铜川市农村住房保险工作以“低保额、低保费、广覆盖”为原则,采取农民自愿参保,“先收费、后出单、不缴费、不出单”,政府补助推动,保险公司市场运作,“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理赔结果公开”和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给予适当补助的方式,逐步实现所有区县、乡镇街办农村住房保险全覆盖,为农村居民住房安全保驾护航。
参保的铜川市农村居民每年只需缴纳20元保费(各级财政为每户农村低保户、散居五保户补贴10元),一旦房屋遭受自然灾害造成倒塌或损坏,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投保的房屋给予每户每年不低于1.2万元的理赔。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