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财经评论 >> 正文内容

许晓明:广东扬尘收费要利于防控污染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05日

  日前,广东某市环保局出台的一项试行办法提出,将对符合条件的施工工地征收扬尘排污费,拟定每4千克扬尘征收0.6元。

  工地施工过程中飞扬的尘土,是空气污染的来源之一。作为政府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经济杠杆是环境治理的应有之举。然而,从以往的教训来看,许多初衷是防控不合理行为的收费制度,最后却被扭曲为“罚款经济”,一边钱收得盆满钵满,一边不合理行为大行其道。

  征收扬尘排污费,要避免收费的惩戒力度不够。扬尘排污费的征收,其实质应该是惩罚性的罚款,其金额应该比违规企业履行义务所付出的成本要高出许多,否则无法震慑违规行为。就扬尘排污费而言,必须通过科学的测定和计算,以确保拟定的收费标准明显高于控制扬尘的经济成本。否则,工程建设单位还不如交费之后,征得“许可”继续光明正大地扬尘呢。

  还要提高收费的区别度。扬尘排污费的征收,根本目的不是为了多收费,而是为了实现少扬尘。所以既要以收费体现对扬尘工地的惩罚,又要以少收费或免收费体现对“绿色施工”工地的褒奖。在收费过程中,必须避免本该是区别对待的惩罚性征收,扭曲成不分青红皂白的普遍性征收。(经济日报 许晓明)

分享: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谢欢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