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2日
保险公估公司的定损员翟某三次编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公司2.9万余元。记者昨天从市二中院获悉,翟某构成诈骗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1000元。
现年31岁的翟某是黑龙江人,初中文化,原是北京一家保险公估公司定损员。法院查明,2012年5月,翟某伙同他人,分三次利用赛欧、中华和本田雅阁轿车,编造与一辆黑色奥迪车发生保险事故,然后亲自定损,诈骗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保险金,总计2.9万余元。去年7月4日,翟某被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翟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能通过家属积极退赃,确有一定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决后,翟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翟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市场秩序带来的危害和破坏,认罪服法,主动申请撤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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