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6日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日前通过《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将采取取消零售限价、网上阳光采购、建立常态储备、优先注册审批等新措施,破解常用低价药品的供应保障难题。
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不足甚至断供,是长期以来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廉价药短缺事件频频上演,主要原因恰在于其价格低廉,生产企业无利可图甚至亏本,于是纷纷放弃生产。部分药价之所以越“降”越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药企热衷于生产替代药品,以规避政府确定的药品“降价圈”,替代药品的疗效可能不及原来的药品,药价却涨了好几倍。让廉价“救命药”重回市场,有助于拉低总体药价,缓解老百姓“看病贵”问题,这是关乎民生的惠民之举。
通过取消低价药最高限价等措施,让药品价格回归价值规律轨道,有利于充分调动企业生产供应的积极性,保证临床用药需求。相关部门应充分落实鼓励低价药品生产供应的政策,建立起廉价药持续供应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国药品招标中“降价死”、“药价虚低”等消极现象逐步缓解。(经济日报记者 吴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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